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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网络
受西洞庭教科文体局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西洞庭管理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西洞庭管理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租赁服务项目
二、政府采购编号:XTD2013-02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GF2013-C-06
三、采购内容:校车租赁服务,用于接送西洞庭管理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五年,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1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合格供应商,具备下列条件:
1.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2.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2须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客运);
2.3须具备本地化服务的能力,在西洞庭管理区有能满足25台校车停放的停车场和满足本项目需要的办公场所;
2.4须具备购置25辆符合国家标准新校车的能力;
2.5须具备履行本次招标服务所需的相关人员和技术力量;
2.6完全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从2013年1月29日起至2013年2月4日止(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每天9:00~12:00,15:00~17:00(北京时间)。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到湖南国方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常德市中德时代广场12楼)购买。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持以下资料原件(均需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并应办理购买登记手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
4、西洞庭本地停车场的证明材料或产权证明、租赁协议;
5、西洞庭本地办公场所的证明材料或产权证明、租赁协议;
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八、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九、招标截止时间:2013年2月19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十、开标时间:2013年2月19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第三开标室。
十二、投标保证金:数额为:40000元(人民币), 由供应商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⑴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进帐单上注明“西洞庭管理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租赁服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西洞庭管理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租赁服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⑵请将投标保证金于2013年2月18日17:00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托管账户到帐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名称: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常德政务中心分理处
账号:18-561201040002763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采 购 人:西洞庭教科文体局
地 址:西洞庭管理区祝丰镇
联 系 人:段迎春电话:13786649868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国方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滨湖路666号成城•中德时代广场12楼
联 系 人:蒋辉勇 邮编:415000
电 话:0736-7933858 传真:0736-715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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