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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高新区金鼎第一小学学生接送车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12.07.21 -

来源:中国建设招标网

作者:未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规定,受采购人委托,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就珠海高新区金鼎第一小学学生接送车租赁服务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供货商前来参与密封投标。

  1、项目编号:ZHGX2009-0031

  2、项目名称:珠海高新区金鼎第一小学学生接送车租赁服务项目

  3、项目内容:租用车辆15辆,其中大巴11辆(核载50座的8辆,核载45-49座的3辆),中巴核载32座或以上的4辆,备用核载50座大巴1辆。

  4、服务期限:2010年2月1日至2012年1月31日,约400个接送日。

  5、项目预算:人民币叁佰柒拾伍万陆仟元整(¥3,756,000.00),其中大巴每辆投标价不超过650元/天,中巴每辆投标价不超过560元/天。

  6、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整(国内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09年12月23日起至2010年1月7日,每日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8、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园林路104号信海商业大厦909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9、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0年1月15日15:00(北京时间)。于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接受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30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第三开标室。

  11、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会员免费注册工作(注册网址:www.cngpc.com)

  1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文件:

  ① 法定代表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 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加盖公章);

  ③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2天按照通知函格式以书面形式通知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是否参加本次投标。

  14、开标时间及地点:2010年1月15日15:00(北京时间);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30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第三开标室。

  15、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照下列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通讯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园林路104号信海商业大厦909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电 话:0756-3373631

  传 真:0756-3373309

  联 系 人:石磊

  开户银行:珠海市商业银行

  户 名: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帐 号:0008254246012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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