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网络
一、办事流程:
二、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材料:
(一)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复印件;
(二)行驶证原件或者复印件;
(三)包括行驶路线、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校车运行方案;
(四)校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或者复印件,但专用校车已领取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除外;
(五)校车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原件或者复印件。
三、核发校车标牌申请材料:
(一)《校车标牌领取表》;
(二)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校车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
(三)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校车使用许可、校车运行方案。
四、车管业务办公地点:
1、办学机构注册地在原特区内的: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综合大楼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四路和龙井路交汇处车管综合大楼
2、办学机构注册地在原特区外按照车管分所管辖区域:
(1)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处龙华车管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龙华东环二路交警中队院内
(2)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处龙岗车管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荷坳长金路2号(新大运汽车城内,荷康路与银荷路交汇处)
(3)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处松岗车管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东方1路2号
(4)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处光明分所
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常路7号
(5)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处坪山分所
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金碧路74号
五、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7:00时,周六、日、法定节假日休息。
六、咨询电话:22222000
下一篇
深圳:新增校车驾驶人证办事指南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本站"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校车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www.xiaoche001.com!"。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校车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master@xiaoche001.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