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欢迎来到中国校车网!
首页 政策法规 国内

正文

深圳:核发校车标牌办事指南

2013.11.01 -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网络

  一、办事流程:

深圳:核发校车标牌办事指南

  二、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材料:

  (一)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复印件;

  (二)行驶证原件或者复印件;

  (三)包括行驶路线、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校车运行方案;

  (四)校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或者复印件,但专用校车已领取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除外;

  (五)校车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原件或者复印件。

  三、核发校车标牌申请材料:

  (一)《校车标牌领取表》;

  (二)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校车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

  (三)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校车使用许可、校车运行方案。

  四、车管业务办公地点:

  1、办学机构注册地在原特区内的: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综合大楼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四路和龙井路交汇处车管综合大楼

  2、办学机构注册地在原特区外按照车管分所管辖区域:

  (1)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处龙华车管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龙华东环二路交警中队院内

  (2)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处龙岗车管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荷坳长金路2号(新大运汽车城内,荷康路与银荷路交汇处)

  (3)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处松岗车管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东方1路2号

  (4)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处光明分所

  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常路7号

  (5)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处坪山分所

  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金碧路74号

  五、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7:00时,周六、日、法定节假日休息。

  六、咨询电话:22222000

校车驾驶人
中国校车网(www.xiaoche001.com)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本站"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校车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www.xiaoche001.com!"。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校车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master@xiaoche001.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