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韩成良 闫海滨
南都讯 (记者韩成良 通讯员 闫海滨) 涉及校车的交通违法,将有专门详细的处罚措施。南都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7号)已于今年4月5日颁布实施。为规范执法,公安部交管局近日对交通违法行为代码进行了调整,新增了涉及校车的26个违法代码,并公布了详细的处罚措施,其中违法罚款从200元至10万元不等。东莞交警称,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发布实施前,增加的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中,暂不包括记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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