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成都日报
作者:周海波 李旻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9月1日全面实施
适用范围
9月1日后出厂的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公共汽车等重点车辆
追踪热点
公路、旅游客车
必须安装卫星定位行驶记录仪,每个座位必须有安全带
部分货车、挂车
应设置车尾标志板和车身反光标识
所有专用校车
应安装符合规定的防抱死制动装置
特别提醒
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和校车违规将不予年审
新国标《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将于9月1日全面实施,9月1日后出厂的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公共汽车等重点车辆实行该标准,新标准对机动车安全装置配备要求和结构安全要求将大大提高。日前,包茂高速、沪蓉高速发生了特大交通事故,新标准此时出台更引人关注。昨日下午,市车管所专门对此新规进行了详细解读,提醒上述类型重点车辆的车主需掌握这些新规定,避免买来新车不能注册登记入户。记者了解到,在新标准中,公路、旅游客车的规定尤其严格,不得使用翻新胎,不得贴膜,必须安装具有卫星定位功能的行驶记录仪,必须安装最高时速不超过100公里限速器,每个座位必须装置有安全带。
公路客车、校车
不能使用翻新胎
新标准对公路客车、旅游客车的要求更高。据介绍,公路、旅游客车均应装置具有卫星定位功能的行驶记录仪,装备限速装置,且限速装置设定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0公里,所有座椅均应装置汽车安全带;车长大于9米的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应至少设置两个乘客门,车轮装用子午线轮胎,装备缓速器或其他辅助制动装置,前轮装备盘式制动器;车长大于11米的公路客车、旅游客车车身应为全承载整体式框架结构。
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和校车的所有车轮不得装用翻新的轮胎、所有车窗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均应大于等于50%,且不得张贴有不透明和带任何镜面反光材料的色纸或隔热纸。车长大于9米的公路客车、旅游客车,所有专用校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和半挂牵引车、总质量大于10000kg的挂车应安装符合规定的防抱死制动装置。2012年9月1日后注册登记的未配备防抱死制动装置的上述车辆一律不得转入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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