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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加强校车管理 有酒驾记录者禁驾校车

2014.07.23 -

  保障学童校车上下学安全,加强校车管理是当务之急。然而加强对驾驶人的管理对于消除校车安全隐患也有很大作用。

  2月8日,湖南省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交警部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对无证驾驶、准驾不符、不具备相应车型3年以上驾驶经历的,或有酒后或者醉酒驾驶记录、最近3年有记满12分记录的,或最近3年内有致人死亡或者重伤交通责任事故的,一律禁止驾驶校车。

  通知要求,各地要主动掌握本地区返校交通流动态情况,提前谋划,加强路面管控,做好应对返校交通流的组织和疏导工作,要组织开展以客运车辆、学生接送车辆交通违法为重点的集中整治行动,严查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安全返校。各地要对校园周边道路及交通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对于交通标志标线不齐全、不清晰的,要立即增设或修复;对于摆摊设点等违法占用道路影响交通安全的,要立即清除;对其他各类交通安全隐患,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排除。从现在起,各地还要按照“护卫天使行动”的有关要求,立即启动“护学岗”各项工作,加大对校园周边道路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让行、随意调头、乱停乱放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落实维护中小学生上、放学交通安全各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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