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欢迎来到校车网!
首页 行业 政策

正文

青岛出台校车安全管理办法

2015.12.17 -

来源:来源:青岛晚报

作者:校车

  每半年进行一次安检

  实行校车使用许可专用章制度。青岛市及崂山区、城阳区、西海岸、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人民政府可以将许可专用章交由同级人民政府教育 部门负责日常管理使用。许可专用章格式由青岛市人民政府统一规定。教育部门应当加强校车使用许可专用章的管理使用,校车使用许可专用章只能用于校车使用许 可事项,严禁超出许可事项范围使用。

  校车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校车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标准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并配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 星定位装置、限速装置和车载监控装置。配备校车的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对校车使用进行实时监控并将记录保存,保存期不低于30日;涉及安全事故等重大 监控信息,应当及时复制记录,保存期不低于3年。载有学生的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 里。

  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本办法施行后,用于接送小学生、幼儿的专用校车不能满足需求的,在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过渡期限内可以使用取得校车标牌的其他载客汽车。

  记者从交运温馨校车公司获悉,目前,他们共拥有专业校车1700余辆,岛城专业校车数量在全国所占比例最高。

校车 校车安全
校车网(www.xiaoche001.com)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本站"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校车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www.xiaoche001.com!"。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校车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master@xiaoche001.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