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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解读热点问题

2012.11.05 -

来源:来源:教育中国-中国网

作者:网络

  每辆校车都必须有专门的人员全程照管乘车学生,要按规定配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实时监控校车运行和学生乘车安全。继今年4月5日,国务院颁发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后,10月25日,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今后校车的安全管理做出严格规定。10月31日,在全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视频会议上,自治区教育厅厅长高枫对《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

  问题:《实施意见》提出了怎样的管理要求?

  解答:要实时监控校车运行

  据了解,今年9月2日,自治区建立了由教育厅、公安厅等20个部门组成的校车安全管理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在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也是由20个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讨论修改而成文的。

  《实施意见》提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要做好校车使用许可审批和校车驾驶人驾驶资格审批工作;要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要加强校车的安全维护,定期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要按规定配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实时监控校车运行和学生乘车安全等。

  《实施意见》还提出,有必要提供校车服务的地方,要以县为单位制定校车服务方案。鼓励大型公交、客运企业提供校车服务,提倡有条件的地方通过成立专业运营单位或政府购买运营公司服务等方式,逐步实现校车运营管理的专业化和集约化。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要在2012年11月30日前将所辖县(市、区)校车服务方案上报。

  问题:是否接送学生的车辆就算校车?

  解答:校车的界定包括四要素

  广西的《实施意见》中,没有写明对校车的界定,怎样的车算校车?《条例》对校车的界定为“依照本条例取得使用许可,用于接送义务教育的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

  这里面有四个要素:校车的用途,即接受学生集体上下学使用;校车服务的对象,即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也就是小学生和初中生;校车的基本条件,即载客汽车,7座以上;校车的法定要求,即依照本条例取得使用许可。

  具体来说,偶尔一两次接送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的车辆,不一定非得是校车;接送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不在规定所讲的校车范畴;没有客运资质的车辆,或者7座以下的载客汽车,都不能当校车使用,农用车、货运车、拼装车、拖拉机、三轮车,绝对不允许接送学生;即使前面三点都符合条件,但如果未依照《条例》取得使用许可,就不能当作校车来使用。

  问题:幼儿园为何不设校车?

  解答:就近入园家长接送为主

  《条例》和广西的《实施意见》都没有将集体接送幼儿上下学纳入校车范畴,是考虑到让没有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的3-6岁幼儿每天集体乘坐校车,安全风险太大。《条例》规定了以保障幼儿就近入园和由家长接送为原则,同时将幼儿校车作为特殊情况在“附则”中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幼儿园布局,方便幼儿就近入园。入园幼儿应由监护人或者其委托的成年人接送。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由监护人或者其委托的成年人接送,需要使用车辆集中接送的,应当使用按照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幼儿专用校车,遵守本条例校车安全管理的规定。

  问题:现已取得标牌的非专用校车怎么办?

  解答:过渡期为3年

  目前已经取得校车标牌的非专用校车怎么办?据了解,“过渡期”是指《实施意见》施行后,用于接送学生的专用校车不能满足需求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可以使用取得校车标牌的其他载客汽车的时限。

  国家的《条例》发布后,部分人对过渡期存在误解。因为按国家的规定,《条例》施行前已经配备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及其聘用的校车驾驶人应当自《条例》施行之日起90日内,申请取得校车使用许可、校车驾驶资格。所以,有人就以为过渡期是90天。其实不对,90天是指《条例》要求之前已经配备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及其聘用的校车驾驶人,要申请取得校车使用相关许可和资格,并非原有的接送车辆都不能用了。

  广西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我区校车使用的过渡期为3年,从《实施意见》下发之日起。过渡期结束后,用于接送学生的校车必须是符合国家校车标准的专用校车。

  问题:如何保证农村学生上下学安全?

  解答:发展城乡公共交通

  对解决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问题,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者在寄宿制学校入学,减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风险;发展城市和农村的公共交通,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对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的农村地区,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获得校车服务。

  因此,要解决学生上下学交通问题,就得大力发展校车是一种误解,如果所在区域能够保障就近入学,或者通过寄宿制学校入学,以及发展城乡公共交通,可以满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上下学交通需求,可以不使用任何校车,那是最理想的状态。

  校车安全管理难点在农村地区

  根据公安部门的统计,南宁市目前只有6辆专用校车登记注册,其中4辆通过了审核。2辆车没有通过审核的原因,主要是申报学校不了解中小学生校车、小学生校车和幼儿园校车有不同的标准,因此被退办。按照5月1日实施的国标,幼儿专用校车的最大乘员数应不超过45人;小学生专用校车和中小学生专用校车的最大乘员数应不超过56人。

  从实际情况看,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在农村地区。在昨日的视频会议上,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副局长林韵波介绍,相比城市,目前农村客运班线覆盖不足、班次少,还无法完全满足农村中小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需要。在有的贫困地区,非法运营车辆、农用车、三轮车仍是农民群众出行和中小学生回家、返校的主要交通工具,安全隐患比较突出。目前因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运送学生而导致重大事故的现象,大多发生在农村。

广西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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