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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20000元!衡南一驾驶员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竟非法接送学生

2019.10.22 -

来源:来源:掌上衡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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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20000元!衡南一驾驶员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竟非法接送学生

  近日,衡南公安交管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后快速出警,在柞市派出所民警配合下,在柞市镇乡村道路成功查获一起面包车非法包租接送学生的违法行为,驾驶人被处以20000元重罚。(校车

  当日下午,衡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谭子山中队接群众电话举报,在柞市镇与祁东县金桥镇交界处,有一辆小型面包车经常接送学生,存在危险。

罚款20000元!衡南一驾驶员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竟非法接送学生

  接警后,中队长廖锋带领民警迅速赶往目标地段,并与柞市派出所联合行动,在各路口布阵设岗。16时左右,一辆湘D6F7**小型面包车载着学生由祁东县金桥镇往柞市镇方向驶来,民警示意停车检查,而面包车却加速冲过岗点向另一路口逃离,为防止发生意外,执勤民警并未追赶,而是通知另一卡口岗点民警将该车拦下。经当场清点,车上载有9名学生和1位老师。驾驶人李某被当场控制,连车带人至谭子山中队作进一步调查。

  经查,该面包车驾驶人李某(祁东县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自购一辆面包车(兼作家电维修跑业务用),与当地学生家长以每学期300元达成接送学生口头协议(与2010年发生在松江镇的特大学生交通事故惨案中的三轮车承租方式基本相同)。而驾驶人李某利用此地段为两县交界处,自认为政府、公安部门难以介入,大胆干起了非法接送学生的营运生意。民警发现:李某接送学生的路段弯弯曲曲,视线盲区较多,一旦对面来车稍不留神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好在群众举报和公安部门及时查处,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目前,衡南县公安交管部门以“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违法行为,对李某处20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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