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来源:大庆市政府
作者:校车
自4月1日起,大庆市校车司机可以就近自助开具《无事故证明》。
据了解,如校车司机发生过亡人交通事故,将不再具有校车驾驶资格。因此,大庆市五区四县的校车驾驶人在每年一次的审验过程中,都需要到大庆市中三路的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开具《无事故证明》。
从今年4月1日开始,校车驾驶人《无事故证明》移至“大庆市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平台”上处理。
驾驶人可通过微信关注“大庆市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平台”,或者搜索“dqsgkc”微信公众号。申请人需要输入本人的身份证编号、驾驶证档案编号,系统将自动确认申请人是否具有校车驾驶人的申领条件,如果符合相关条件,系统会自动显示加盖公章的《无事故证明》。
为方便驾驶人打印这种带彩色公章的《无事故证明》,交警支队在全市11个快处快赔服务点增加了校车驾驶人审验出具证明的系统功能。
11个快处快赔服务点地址分别是:
中三路快处快赔中心,萨尔图区中三路251号;
龙凤分中心,龙凤区交警大队院内交通管理综合服务大厅;
红岗分中心,红岗区萨大北路1号(红岗交管综合服务大厅内);
大同分中心,大同区同阳路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二楼);
肇州县分中心,肇州县肇州镇兴工路;
肇源县分中心,肇源县林肇路世博汽车维修中心院内;
甸县分中心,林甸县林甸镇同仁路西四段路北;
杜尔伯特县分中心,泰康镇哈萨尔路永明巷(县公安局办证大厅一楼);
万达警务室:万达广场楼前警务室;
让胡路警务室,让胡路区中央大街南段中大岗;
乘风庄警务室,让胡路区铁人大道与南三路交叉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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