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来源:正义网
作者:华萱
自购小型普通客车从事校车业务,却超载达100%。近日,经浙江省平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拘役一个月二十天,并处罚金3000元。据了解,这是刑(九)开始实施后平阳提起公诉的首例校车危险驾驶案。
2016年9月,陈某某购买了一辆二手客车用于送货、接送自己的孩子上下学。由于邻居们经常委托他接送同一所幼儿园上学的孩子,他便揽起了校车的活计,在随后半个多月的时间里,开着这辆核载6人的“校车”,接送10多个孩子上下学。
10月19日,陈某某驾驶“校车”途经新104国道平阳县昆阳镇临区路口时 ,被公安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查,陈某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额定载客6人,实际载有学生16人,载客超过额定乘员数100%,属于严重超载。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将被纳入危险驾驶罪。为此,案件承办检察官提醒,校车和客车驾驶员都应该遵守法律,自觉远离超载行为。学生家长也应积极配合,以保护孩子出入平安。
欢迎关注更多校车资讯: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本站"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校车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www.xiaoche001.com!"。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校车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master@xiaoche001.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