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来源:云南网
作者:云南
5月13日上午,曲靖市陆良县法院审理了一起幼儿园校车司机资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资某当庭被判决危险驾驶罪罪名成立,判处拘役3个月,罚金1万元。资某当庭认罪。据悉,这是曲靖市首例校车司机因严重超员被判刑的案件,属全省第二例。
据检察机关指控,今年3月22日16时许,被告人资某驾驶车牌号为云D70××中型专用校车接送幼儿园孩子,由陆良县板桥镇某幼儿园驶往板桥镇石坝村委会小庄子村,当车辆行驶至小庄子村路段时,被陆良县交警大队巡逻民警查获,现场车辆内塞满了孩子。经现场检查,该专用校车核定载客19人,实际却挤满了幼儿园学生48人,还有一名随车照管人员,驾驶员1人,共计50人,超载31人,超员率163%,属严重超员载客。
一审宣判对当地幼儿教育界触动很大。参与旁听的一些幼儿园负责人表示,没想到校车超载也是一种犯罪,不能为了节约成本去违法,今后不能冒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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