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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19种交通失信行为挂钩个人信用 下月起实施

2015.07.29 -

来源:来源:大河报

作者:大河报

  昨日,记者从洛阳市交警支队获悉,经过近3个月的征求意见和讨论,《洛阳市文明交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完毕,并将于8月1日起开始实施,办法有效期2年。《办法》明确列举了19种交通失信行为,分为一般、较重、严重三种。洛阳市社会信用信息综合应用系统正在建设中,目前具体的惩戒细则并未制定出来,交通参与人的违法失信行为将暂时记录在案,之后将录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其中个人失信将与评优评先、个人信贷、车辆保险等挂钩。与讨论稿略有不同,最终实施的《办法》中,交通失信不作为职业准入的参考依据。

  19种情形构成交通失信行为

  一般

  1.交通参与人一年内闯红灯达2次以上的;

  2.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的;

  3.无证驾驶、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4.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

  5.公路客运、旅游客运、校车、危险品运输车、渣土车驾驶人一个记分周期内驾驶证被记6分以上的;其他机动车驾驶人一个记分周期内被记满12分的;

  6.驾驶人与乘车人向车外抛撒物品的;

  7.一年内机动车所有人所属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信号灯、机动车载物等规定被处罚达2次以上,其他交通违法记录累计达4起以上的。

  较重

  1.因醉酒驾驶、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等构成危险驾驶罪,或者因交通肇事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3.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

  4.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校车标牌、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无号牌车(有号牌不悬挂)的;

  5.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且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

  6.机动车所有人在机动车达到强制报废标准一年后仍没有办理注销登记的;

  7.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8.驾驶人一个记分周期或机动车所有人一个年检周期一般交通失信行为达3次以上的;

  9.公路、旅游客运、校车、危险品运输车、渣土车驾驶人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的。

  严重

  1.构成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的;

  2.收到追偿通知书后,逾期不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救助资金偿还义务的;

  3.驾驶人一个记分周期或机动车所有人所属机动车一个年检周期较重交通失信行为达3次以上的。

  交通失信将有哪些后果?

  《办法》指出,上述交通失信行为将与个人的评优评先、信贷、车辆保险等挂钩。政府、企业等单位在信用管理中,应查询相关人员文明交通信用记录情况,对交通失信当事人实施相应惩戒。

  对近3年内有较重、近5年内有严重交通失信记录当事人或创建单位车辆守法率达不到95%以上的,市文明办对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行业机构在创建文明单位时,作为不评为文明单位的重要依据。

  客运、货运、校车服务、渣土运输等企业在招聘营运驾驶人时,应通过洛阳社会信用信息综合平台查询应聘人交通信用信息,对应聘人存在不符合营运驾驶人规定条件的交通失信行为的,不予聘用。

  银行在审批发放个人贷款时,对近5年内有严重交通失信行为当事人,作为贷款决策的参考依据。

  保险公司在对机动车辆承保时,对投保人和机动车有较重和严重交通失信记录的,按照有关规定上浮保险费率;对交通信用评定为优良的驾驶员名下的机动车在保险续保时给予费率优惠。

  如果我交通失信了,有没有补救措施?

  交通违法当事人若对文明交通信用记录有异议,可向洛阳市信用办提出核查申请。对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有异议的,可以依法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撤销或变更原交通违法事实认定或原处罚决定,已不属于交通失信情形的,应当及时予以更正。

  交通失信记录并非伴随终身。一般交通失信信用记录,有效期1年;较重交通失信信用记录,列入洛阳市社会信用信息综合应用系统“黄名单”,有效期3年;严重交通失信信用记录,列入系统“黑名单”,有效期5年,期满系统自动修复。

  经交通安全培训10天并考试合格,一年内参加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满80小时的,或因见义勇为被市级以上单位表彰为先进个人的,可对一般交通失信信用记录进行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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