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出台《赣州市校车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明确了相关单位保障校车安全运营管理的职责。这对我市逐步普及新国标校车有什么指导意义?市中心城区校车运营现状如何?如何让校车运营适合本地土壤?四月一日,笔者对市中心城区部分学校校车管理情况做了采访。
新校车是否驶离了“老问题”?
——我市中心城区校车运营管理情况调查
近日,我市学生放学后乘坐学校校车回家。我市出台《赣州市校车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校车的安全管理力度,支持学校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的服务。 黄杨宁 记者吴书梅 摄
新校车供求矛盾凸显
“放学了,我要坐‘小蜜蜂’回家。”4月1日,赣州市文清实验学校的学生们欢快地冲出教室,来到校门口的校车旁排队乘车。
他们口中的“小蜜蜂”就是学校统一购置的国标校车。由于车身涂着耀眼的橘黄色,学生们就把这些校车亲切地称为“小蜜蜂”。只见校门口操场上的23辆校车一字排开,23名戴着“值班”袖章的教师站在校车的车门口旁,等待学生上车。
“所有的校车都实行‘实名制’。”文清实验学校校车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告诉笔者,“每个座位上都贴着座号和学生姓名,值班老师负责把学生送到车上,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学生在值班小册子上签上自己的姓名,交给跟车老师。”
相关调查显示,全市幼儿园、小学和中学目前对校车的需求在2000辆左右,目前,市中心城区只有37辆符合新标准的校车在运营。
“定点公交”逐步退市
为解决学生的接送问题,早在2001年,文清实验学校、文清路小学豪德校区、水南小学、厚德外国语学校、赣州中学、章贡中学、文清路小学叶坪路校区先后与市公交公司签订校车接送协议,“定点公交”应运而生。在高峰期,市中心城区曾有71辆“定点公交”往来穿梭。
在国标校车到来之前,这部分需求主要依靠“定点公交”来满足,而这些公交车除了接送学生外,还要进行正常的运营。
在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出台后,“定点公交车”每个学期都在递减,市中心城区目前仅剩下26辆公交车在接送学生。
“两只手”完善校车运营
如何解决这个巨大的校车供求矛盾?如何更为有效地管理运营校车?章贡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说:“必须要有一个实体机构来专门管理校车,比较合适的办法就是由学校或社会成立校车公司,实行‘政府主导、公司运营、部门监管、财政补贴’的模式。”
据了解,赣州市文清实验学校已成立文通汽车租赁公司,将所购买的24辆国标校车纳入公司管理,进行市场化运作。“公司采用独立运营、独立财务、独立管理、收支平衡的运营方式。校车实行专车专用,只能用于接送学生,不能从事其他与接送学生无关的运营。”文通汽车租赁公司董事长刘钦辉告诉笔者,文清实验学校的校车启用后,还利用空闲时段接送章贡中学等其他无校车学校的学生。
《细则》明确了从条例实施起至2014年8月3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限内可以使用取得校车标牌的其他载客汽车接送学生,之后,本市接送小学生、幼儿的校车必须使用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专用校车。
笔者了解到,为适应实际发展环境,章贡区要求在过渡期内,各学校新购的国标校车和正在使用的、达到安全标准的校车运营性质的车辆,必须重新申办校车驾驶员资格、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和校车车牌。
为了缓解校车供求矛盾,我市还将筹措1亿元资金,为新购置的校车提供每辆5万元的补助。
我市校车号牌启用专用号段
已注册在用的校车必须更换专用号段号牌
笔者3日获悉,为加强对校车的规范管理,根据《赣州市校车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经江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批准同意,我市4月3日起对校车实行专段号牌号码管理,专用号段为赣BF0001-赣BF9999。
据了解,此次启用专用号段的校车是指依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取得使用许可,用于接送义务教育的学生和学前教育幼儿上下学的10座以上载客汽车。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将对我市各县(市、区)辖区的校车在专用号段上进行统一分配,具体为:章贡区(赣BF0001—赣BF0899)、开发区(赣BF0900—赣BF1499)、赣县(赣BF1500—赣BF1999)、兴国县(赣BF2000—赣BF2499)、于都县(赣BF2500—赣BF2999)、宁都县(赣BF3000—赣BF3599)、石城县(赣BF3600—赣BF3999)、瑞金市(赣BF4000—赣BF4499)、会昌县(赣BF4500—赣BF4999)、安远县(赣BF5000—赣BF5499)、寻乌县(赣BF5500—赣BF5999)、龙南县(赣BF6000—赣BF6599)、定南县(赣BF6600—赣BF6999)、全南县(赣BF7000—赣BF7399)、信丰县(赣BF7400—赣BF7999)、南康市(赣BF8000—赣BF8599)、大余县(赣BF8600—赣BF8999)、上犹县(赣BF9000—赣BF9499)、崇义县(赣BF9500—赣BF9999)。车管所民警在受理大中型校车注册登记业务时,将根据各县(市、区)的号段划分,按从小到大的顺序,采用人工编发号牌,而非采用车主自主选号。
交警部门提醒,已注册在用的校车必须更换专用号段号牌,校车在办理检验等其他车管业务时应同步更换校车专用号牌。同时,交警部门希望广大群众对校车的安全行驶状况进行监督,如发现校车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可向110、122等公共报警电话进行举报。(欧阳巧红 叶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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