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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美娣:校车安全 问责之外应更多反省

2012.12.29 -

来源:来源:光明网卫生频道

作者:赵美娣

赵美娣:校车安全 问责之外应更多反省

  赵美娣

  注:此文已被中国科学报以“问责之外应更多反省”发表,略有修改,这里把没有修改的原稿贴一下

  校车事故频发,让人扼腕叹息。24日江西贵溪一接送幼儿园学生面包车侧翻,造成11名儿童死亡,据初步调查,事故原因为司机操作不当。出事面包车核载7人,事发时车里却坐进了15名学生,幼儿园也未经当地教育部门审批。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对此事的处理还算及时,据报道,江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苏荣、省长鹿心社等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全力抢救受伤儿童,妥善做好善后工作,对责任人依法处理。随后,贵溪市政府副市长、贵溪市滨江镇代镇长、贵溪市滨江镇中心学校校长、贵溪市教育局局长和副局长、贵溪市教育局基教股股长、贵溪市交警大队大队长和副大队长、贵溪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贵溪市交通运输局运管所所长等12名事故相关责任人被停职检查,待事故调查结束后,将对这些人员及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有网友评价说现在政府对发生事故的问责力度在加大,但此事我们却还是从中读到一点不是滋味的东西:为什么只有问责却没有人引咎辞职?问责,是上级对下级的处理,是对一个事故由上级或相关部门明确责任人并进行惩罚,通过问责传达的画外音是:对这些人我已经处理了,对遇难者我也已经赔偿了,我的任务完成了。而人们唯独没有从中看到相关部门、官员在这件事情上的自省、自责。据相关报道,当地政府称涉事幼儿园未经教育部门审批,好像由此政府的责任便轻了不少,但我们要问:为什么未经审批的幼儿园却在经营?如果没有这个幼儿园,这些孩子是否有幼儿园可上?当地政府对学前教育的保障力度如何?据报道,从12月24日起,江西省教育、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展开联合行动,对所有使用校车的学校开展拉网式安全排查,同时对幼儿园进行全面排查,坚决取缔非法办园。我们担心的是,取缔了非法开办的幼儿园,那些孩子到哪里去进行学前教育呢?

  当事故出现的时候,我们其实往往看到各部门急于撇清自己,推卸责任,或自我保护,正如国务院所颁布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中其实幼儿园是被排除在校车保障范畴之外。国务院法制办作出解释的是,对幼儿园的幼儿乘车安全问题,经广泛征求意见和反复研究,考虑到让没有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的3-6岁幼儿每天集体乘坐校车,安全风险太大。为减少幼儿入园的交通风险,在制度安排上应以保障幼儿就近入园和由家长接送为原则。风险大却不保护,其实也属于自我减轻责任的一个表现。

  可见我们的相关部门,更多的是习惯于事故前的不作为,出现事故后则急于发文件、搞检查,唯独少了一份担当、少了应有的责任。当我们回顾关于校车安全方面出台的各种法规和文件时可以看到,最早由教育部在2005年颁布的“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起因便是2005年3月8日,山东省临沂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芝麻墩民办“小神童”幼儿园一辆经过非法改装的金杯牌面包车(核载10人),在运送22名师生(1名随车教师,21名儿童)离园回家途中突然熄火。驾驶员检修时违规操作,发生爆燃并迅速蔓延,导致车辆起火。造成12名儿童死亡、5人受伤。而如今七年多过去了,同样的校车惨剧再次发生,这七年中发生的各种校车事故我们可以数出一大串。试想若第一个文件颁布后能认真执行,各地各级政府都能采取必要的措施,不说能杜绝事故的发生,但至少可以大大减少这样的事故。

  但愿不要仅仅有文件有问责,但愿我们的官员在事故中多点反省,多点自责,但愿有人为这样的悲剧引咎辞职,更但愿这样的悲剧不要再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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