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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远鸿
记者从河南省濮阳市宣传部获悉,6月11日,濮阳市开发区开州路办事处张仪村村内街道上,一辆超载幼儿园校车发生燃烧事件,致使四名幼儿死亡。
校车事故的伤痛
校车超载、黑校车事故这是一个令人沉重而又伤感的话题,但就是这个话题让那些可爱的、鲜活的、无辜的、幼小的孩子以生命的代价,一次又一次地刺激着公众的神经。校车超载事故时有发生,在全国各地都普遍存在,校车事故更是一波刚平,一波又起。这一切仿佛在告诉我们这样一个事实:孩子们,天堂里没有超载的校车,更没用黑校车,而我们这些“黑校车”就是通往那美好的天堂的直通车。
黑校车的威胁
从频繁的校车事故中我们可以看到,孩子们的所乘坐的校车并不是真正的合格的校车,而是所谓的“黑校车”;其次驾驶这些“校车”的司机也不全是经过专业训练考核的司机,很多司机在汽车驾驶方面技术也不过硬,并且还存在诸多失误。孩子在乘坐这样的校车,安全性可想而之。
这些黑校车都应该取缔,并且给予严厉处罚。但是仅仅取缔了现有的这些黑校车,并不能完全解决校车超载与事故,也不能杜绝黑校车。因为不是每一个学校都用足够的财力,配备合格的校车和校车司机。因此,国家和政府应该给予学校相应的财政支持。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祖国的未来在孩子们手中,保障好孩子们的生命安全,就是我们的国家能够延续发展的保证。国家政府给予财力上的支持,还需建立相关的监督部门,以保证政府的这些支出能够顺利到达需要的学校,并且得到合理有效利用。
真正安全的校车需要国家政府给予大力支持
我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给予了校车法律上的保障,这样还不够,还需要执法部门与当地监管部门严格执法,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才能更好的保证我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顺利实施。并让当地交管部门不定期的进入个学校监督检查,同时也可以加强交通安全与校车安全知识方面法律的有效宣传。当地政府相关领导负责人要承担起相应的管理职责,并将校车事故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个负责人头上,以此来加强对校车的有效管理。
总结:
解决校车安全事故,需要将国家法律、政府职能监管部门、与国家财政支持三者有机结合,形成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才能更好地阻止校车事故的发生,才能保障更好的保障孩子们的安全。
笔者真心希望在不久的将来,能够让孩子们看到,我们的祖国也没有校车超载。让校车事故离孩子们远去,让校车事故成为历史而一去不复返,让祖国的未来都能乘坐安全放心的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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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安全律令别在基层悬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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