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来源:新法制报
作者:李洪芸 张文娟 徐雪松
在去年甘肃省正宁县的“11·16”校车事故给人们带来的伤痛尚未褪去,人们还在为那些含苞待放的花蕾扼腕的时候,接二连三发生的重特大校车事故无疑一次又一次地给了校车安全问题重重的耳刮子。对校车事故暴露出的严重超载、驾驶员违章驾驶、校车质量不过关、政府对教育投入的不足等问题,全社会刮起了一阵以管理规制校车、保护祖国下一代为主题的讨论狂潮。
4月10日,国务院正式公布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出台能否在校车问题上真正实现破冰?本刊4月21日就此进行了报道。实际上,条例的出台只是规范校车的一个起步,落实才是关键。近日,已经连续四年关注校车安全的江西省政协委员许小欢,就条例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以及需要注意的细节等四个方面内容,接受了《交通周刊》记者的专访。
委员连续4年关注校车安全
自2009年开始,许小欢便深切关注小学与初中的校车安全问题。2012年4月10日,国务院正式颁布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条例中的很多规定与许小欢当初的提案设想不谋而合。
据了解,自2009年开始,许小欢便深切关注小学与初中的校车安全问题,通过走访了学校、家长、交管等部门,并亲自到道路上实地勘察情况,通过一年多的走访调查,许小欢于2010年正式提交了有关校车安全的议案,他在提案中指出了现实中存在的8个主要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了十点建议。2012年4月10日,国务院正式颁布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条例中的很多规定与许小欢当初的提案设想不谋而合。
4月17日,许小欢就新条例落实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困难和需要注意的细节接受了记者的专访。
校车运营保障机制有待健全
条例第三条规定:国家建立多渠道筹措校车经费的机制,并通过财政资助、税收优惠、鼓励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按照规定支持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的服务。支持校车服务所需的财政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担。
《交通周刊》:条例中虽然对于谁来出钱买校车等关键性问题做出了原则性规定,但是校车的钱到底从哪里来,却留了许多“口子”,被指显得有些含糊,对此您怎么看?
许小欢:目前尚未建立校车购买及运营经费保障机制,经费的不足,政府投入的不足,扶持力度的不足,资金缺口一时很难填补上去,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式,条例第三条第四款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国家建立多渠道筹措校车经费的机制,并通过财政资助、税收优惠、鼓励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按照规定支持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的服务。支持校车服务所需的财政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担,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支持校车服务的税收优惠办法,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税收管理权限制定。”
这一条例总的来看,为资金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一个方向,但具体如何落实,关键还要靠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学生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对此,首先建议应建立政府主导的校车“统一管理”机制,将校车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实施政府校车工程,实行统一接送,并可以通过招标方式建设“校车服务公司”;其次,健全校车及运营资金保障机制,校车应归属社会公益项目,政府是责任主体,理应挑起大梁,以政府投入为主,企业及社会捐赠为辅,将校车购买及运营经费支出列入政府公共预算;再次,政府可以鼓励民间开办“校车服务企业”,同时提供优惠政策,给予企业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调动校车生产市场的营运积极性,以期生产和销售符合国家标准的专业校车,适应日益增长的校车数量要求。
上一篇
落实校车责任 保护孩子安全
下一篇
教育:校车安全指标统一提升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本站"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校车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www.xiaoche001.com!"。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校车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master@xiaoche001.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