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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晓光:《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十几个省基层意见

2012.04.25 -

来源:来源:中国网

作者:未知

  2012年4月25日15时,法制办工交商事法制司司长赵晓光接受专访,就《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进行现场解读并回答网民提问。管理条例从起草到出台用了四个月时间,科学性能否得到保障,赵晓光作出解释。

  就这个问题,赵晓光司长说,立法的科学性也就是说立法是不是符合实际,能否在实践中操作,另外立法所确定的各项制度是否合理,是否可以得到全社会的遵行,这就是科学性的问题。

  那怎么样做到科学性呢?这就要通过立法程序加以保证。在4个多月的时间里我们做了很多事情。首先我们认真研究了最近几年各地方关于校车所做出的一些制度性的规范。其中有地方性法规,地方的政府规章还有规范性的文件,大概有10多个省市自治区有这方面的规定,有40多个市县级政府有这方面的规定。我们把这些规定加以认真研究找出他们共同性的东西,也就是可以普遍适用的基本的制度性要求。与此同时,我们还研究了十几个国家以及我国台湾地区关于校车的管理制度。请十几个驻外使馆搜集所在国的校车管理法律制度进行比较研究。

  另外第二件事情就是我们深入了十几个省二十多个县听取他们的意见,我们听取了校长的意见、幼儿园园长的意见、教师的意见、家长的意见,我们还听了校车司机的意见,也听了运营单位的意见,我们甚至站在学校门口看看学生们下学后采取什么样的方式上下学,坐什么车、跟什么人,怎么走?都做了了解。特别是针对非法校车以及不符合规定的三轮车甚至马车之类的我们都到现场实地去看,而且我们也听取了家长的意见,听听他们到底是什么样的反映。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去了贵州、重庆、湖南、辽宁的山区,进行了实地的考察和了解,直接听取基层的意见。我们对政府各个部门,从省、市、县一直到乡镇各级都做了一些接触。我们法制办有三个业务司直接参加起草工作,负责外事译审的司局,还有负责信息方面的司局同志都参加了这项工作。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赵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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