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来源:中国校车网
作者:闫丹平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校车在未设校车停靠点的路段可以在公共交通站台停靠。校车在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路的道路停靠时,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不得超越。校车后方停车等待的机动车不得鸣喇叭或者使用灯光催促校车。机动车驾驶人不避让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罚款。此条例赋予了校车极高的特权。
此条例公布后,不少校车驾驶员拍手叫好,为了安全,校车总是给别的私家车让道,很多私家车驾驶员根本没有给校车、园车让道的意识。现在有了这条规定,当校车停靠时,学生下车,后方车辆无条件停车等待,这样能更好的保障学生的安全。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新规是好的,但在实施方面遭遇着尴尬。校车“特权”写在了法条上,然而实现却不易。
在上海,10多辆校车在路口等红灯,交警指挥5辆校车优先通行,但迫于路况压力,只好放行其他车辆,学生上下车,其他车辆也不停车等待。在一些较拥堵的路段,社会车辆频频抢在校车前强行通过。校车特权在此时遭遇到尴尬。
在厦门,记者在跟拍近1个小时的路程中,不论是在路中正常行驶、等红绿灯或车流阻滞,几乎没有车辆主动避让校车。有的车强行变道超越校车,逼得校车只好减速。
在福州极少有车辆主动避让,甚至校车还要被迫去避让别的车辆。
在石家庄记者发现,校车在路上行驶时,基本没有车辆强行超车,但校车停靠时,也没有一辆车按《条例》规定停车等待或减速慢行。
在海南,一些司机竟不知道校车优先的条例,更加不明白校车停靠后,后方和临近车道的机动车为何要停车等待。
在大城市尚且如此,在偏远的地区情况更是不容乐观。
在美国所有州都实行《校车让停法》,规定校车准备停车、在驾驶室外伸出一个红底白字的“停止”牌并闪烁红色停车信号灯时,在校车前方与校车相向而行和在校车后方与校车同向而行的所有车辆都必须立即减速并至完全停车。校车俨然成了被广泛认同的特权车。校车制度已经很完善。在美国,甚至连总统也得给校车让路。
这些事实告诉我们,中国光是有制度是不行的,关键在执行力上。在美国超校车丢驾照,而我们大多人还没有避让校车意识,有超车行为只是罚款了事,怎么能过避免开霸王车的行为呢?如果超校车加大处罚力度,如被吊销驾照,或者判刑,还会有这么多超车行为出现吗?《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虽然出台了,但是宣传力度要跟上,更重要的是让更多的司机有让行校车的意识,就像遇到警车、急救车要避让一样,让校车成为实实在在的特权车。在执行方面可能会遇到很多难题,但是在交警部门、教育部门和社会各界认识的共同努力,我相信我们会克服的。
进步一说,我们是社会人,我们有孩子,我们的朋友有孩子,我们的亲人有孩子,校车安全和我们每个人都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所以校车安全是我们每个人都应关注的事情。看着一次次触目惊心的事故发生,看着一个个幼小的生命逝去,难道我们会没感觉吗?不,我们都是有血有肉的,我们不会眼睁睁的看着悲剧一再上演而无动于衷,我们不会让悲剧发生在自己的孩子身上,为了孩子的安全,为了祖国的下一代幸福快乐的成长,请不要无视校车优先权,让避让校车不仅仅是一种深入人心的意识,更是一种责任,一种能时时刻刻挽救生命的责任,不管有没有法律的约束我们都能时刻提醒自己做到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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