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来源:新华网
作者:潘旭 俞菀 罗争光
10日,《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正式公布。值得注意的是,校车此次被正式赋予了通行“优先权”。校车真的和消防车、急救车一样有特权了吗?孕育了4个多月的条例,能给学生带来什么样的安全?
日前,记者来到位于上海市徐汇区罗秀路的逸夫小学门口。下课后,学生们登上10多辆校车准备回家。记者看到,现场1名交通协管员指挥交通,拦阻社会车辆,确保校车驶出校门。但一些司机仍不适应校车优先通行的规定,频频鸣笛。迫于路况压力,交通协管员指挥了5辆校车优先通行后,中断了剩余校车的通行,放行已排成长龙的社会车辆。
“这条路太窄了,又是下班高峰,如果一口气放行10多辆校车的话,可能会造成社会车辆拥堵,压力可想而知。”这位协管员对记者说。
记者驱车跟随其中一辆校车,观察沿路行驶和上下学生情况。该校车很快来到了位于田东路上的一个停车点,司机打开双跳灯,学生有序下车。但原本行驶在校车后两辆社会车辆却未等候,变道至校车左侧驶过。
根据校车安全条例,交通警察遇运载学生的校车,应当指挥疏导校车优先通行。校车后方停车等待的机动车不得鸣喇叭或者使用灯光催促校车。校车在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不得超越。校车在同方向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校车停靠车道后方和相邻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停车等待,其他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减速通过。
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冬表示,根据条例,上述行为基本可以定义为“不避让”。
不管怎样,一路上,记者没有见到条例中的“罚款200元”。上海交警部门相关人士表示,是在校车停靠点装电子警察,还是安排警力,在具体执行罚款时,如何增强这一规定的可操作性需要进一步细化。
记者发现,校车没有充分享受到条例中规定的特权,但条例外的“特权”却享受到了。沿路上,这辆校车闯了2次黄灯和1次红灯,而条例里并未规定校车可以无视交通信号灯通行。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公布后,上海杨浦区教育局和杨浦交警支队对该区校车随机路检。记者从杨浦交警方面了解到,最大问题是学生不系安全带。其中,爱德双语艺术幼稚园的“金杯”校车上,全部10个孩子都没有系安全带。
上海市教委青少年保护工作处处长杨永明表示:上海在制订实施办法的过程中,将积极贯彻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并在此基础上结合上海的地方特色。体现“四句话”方针:“标准式要求、户籍式管理、市场化运作、依职能担责。”
就社会关注的幼儿园和高中学生的校车问题,杨永明透露,上海高中阶段学校将“旗帜鲜明”地退出校车运营使用。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是否会完全取消校车,将是下一步上海市教育部门讨论的重要议题。
据悉,上海的地方细则将进一步强化“就近入学”原则。杨永明说,上海将继续坚持中心城区的公办学校原则上不配备校车的规定。据了解,上海市区行驶的校车基本属于民办学校。根据招生政策,民办学校可以全市范围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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