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欢迎来到校车网!
首页 动态 观点评论

正文

校车议案的背后

2012.03.04 -

来源:来源:北青网

作者:网络

     一份“关于实施全国校车安全工程”的议案,由全国人大代表、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周洪宇在2011年的全国“两会”上提交,相关部门对此给予了回应。

  同年11月16日,一起发生在甘肃庆阳的惨痛事故,使得校车再次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要求迅速制订出《校车安全条例》。

  在此期间,来自民间的专家学者积极参与讨论并初步制订了一份立法建议稿,而国务院法制办的《校车安全条例(草案)》也迅速在12月11日正式发布并向全社会征集意见。

  关于校车安全,来自人大代表的建言与国家层面的《校车安全条例》征集意见,就这样在2011年形成了一次特殊的“巧合”。

  中国校车,也正是在这样的多方合力之下,点火、启动、加油、向前。

  ★大事记★

  ★2011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周洪宇在“两会”上首次提交了“关于实施全国校车安全工程”的议案。

  ★2011年10月20日,教育部正式回复周洪宇,表示赞同议案的建议,正在与公安、交通等部门采取相关措施,并且已经在山东威海等6个地方启动试点。

  ★2011年11月16日,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发生校车事故,造成21人死亡、43人受伤。各方关注使得校车工程的推进步伐陡然加快。

  ★2011年11月20日,周洪宇联系多位专家开始起草校车安全法规,计划在2012年“两会”期间向全国人大提交《校车安全运行管理条例》。

  ★2011年11月27日,温家宝总理指出,要把校车安全问题真正纳入法制的轨道。同时明确要求国务院法制办在一个月内制订出《校车安全条例》。

  ★2011年12月11日,国务院法制办正式公布《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份议案的诞生

  ★校车事故引发思考

  历时两月完成议案

  “直接引发我关注校车安全的,是2010年左右连续发生的几起校车事故,特别是年底湖南的那起。”周洪宇说。

  2010年12月27日,湖南衡阳市衡南县松江镇一辆运送20名小学生的三轮车坠河。事故造成该镇因果小学14名小学生遇难。据当地村民说,这辆营运车由三轮摩托车改装而成,车厢后部从外面加装了门栓,坠河后车厢内的学生无法自救。

  周洪宇,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长江教育研究院院长。他还有一个特殊的身份,那就是第十、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2003年,他提交的议案《关于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应全免费》引起很大的反响,最后得到总理回应并逐步实施。他因此被网民称作“周免费”。

  连续发生的校车事故,让周洪宇陷入思考。作为长期从事教育研究的学者,周洪宇注意到,学生数量减少和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使得学生上学距离增大,许多学生家长不得不靠农用运输车、拖拉机甚至拼装车接送学生,导致事故频发。运营不规范,监管缺失,仅仅在事后处理几个责任人远远不够。“我觉得应该通过全国人大向有关部门提出立法建议,争取早日解决这个问题。”

  2011年1月,周洪宇着手撰写关于校车的议案。民进湖北省委会宣传部干部范焕军协助他整理相关资料,他则根据平时的研究积累,借鉴“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条文,完成初稿后,2月份又对其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5条理由8点建议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2011年3月“两会”期间,周洪宇正式向全国人大提交了“关于实施全国校车安全工程的议案”。在这份正文长约5200多字的议案里,他从5个方面详细论证了实施“全国中小学校车安全工程”势在必行的理由,并针对具体操作提出了8点建议。后面还附录了《美国校车安全概览》和校车事故现场图片。

  周洪宇认为,为学生上学提供安全保障是家长的深切盼望,但学生在校外(由家到学校路途中)的安全却是教育服务内容上的一项空白。近年来校车事故已出现多起,解决校车安全问题已刻不容缓。所谓“国情不同、不经济、费用难筹措”等理由并不充分。我国首部强制性国家标准《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已于2010年7月颁布实施,为启动实施全国安全校车工程打下了初步基础。

  周洪宇因此提出8点建议:建立机构,明确职责;研制校车,落实制度;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分类实施,逐步推广;科学管理,商业运营;加快立法,完善制度;加强宣传,创造环境;成立协会,加强监督。

  ★议案得到教育部回复

  校车试点在六地展开

  周洪宇介绍,10月20日教育部正式回复他,表示赞同议案的建议,正与公安、交通等部门采取相关措施,并且已在山东威海等6个地方启动试点。

  这份4000多字的回复,内容包括教育部近年来对校车工作的调研和摸底。“但应该看到的是,即便教育部出台了相关的政策,约束力也是有限的。”周洪宇指出,解决校车问题,最理想的状态是安监总局、财政部、教育部、公安部等部门一起,从顶层设计上解决问题。

  一起事故的触动

  ★甘肃校车事故震惊世人

  委员倡议平安校车行动

  2011年11月16日发生在甘肃省正宁县的重大校车惨案,使得校车工程的推进步伐陡然加快。当天早晨,正宁县一幼儿园运送幼儿的校车(核载9人、实载64人),与一辆货车相撞,造成21人死亡(其中幼儿19人)、43人受伤。

  17日下午,周洪宇在微博访谈中呼吁加快校车安全立法进程,并与全国政协委员施杰律师发起倡议“平安校车行动”,号召大家关心校车安全问题,支持校车安全立法,为贫困地区学校捐助校车,奉献爱心。同一天,在由21世纪教育研究院举办的“如何破解校车安全问题”研讨会上,北京师范大学的袁桂林教授、中央教科所研究员储朝晖、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的李静波教授等专家学者也就校车安全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袁桂林认为,校车工程起步阶段需要政府来统一协调,要立法分清责任主体,协调部门之间关系,运营时政府要和市场结合。储朝晖强调要尊重儿童的基本权利。李静波则建议从标准、投入、管理、法制和研究这几个方面进行推进。

  ★校车试点受到广泛关注

  媒体聚焦浙江德清模式

  正宁校车事故发生后,媒体除了关注事件本身,也开始聚焦已进行校车运营的地方。浙江德清是其中之一。这个只有50万人口的小县,从2009年起斥资2000多万元定制了79辆校车,承接全县5600名小学生上下学,其中包括两所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据了解,这79辆校车每年的运营成本需要500多万元,县政府每年给予400多万元的财政补贴。学生自己负担每人每次1元的费用,贫困生可免费乘坐。

  2011年8月,教育部启动全国中小学校车试点工作,德清县被列为全国6个试点地区之一。2010年颁布的校车国家标准,也是依据德清经验制定的。德清也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国标校车全覆盖的县。媒体称,自2009年首批学生接送车投入运营以来,该县没有发生一起校车交通安全事故,职能部门没有接到一起家长投诉。

  如果说德清发达的地方经济为校车的开动提供了物质基础,那么辽东山区边境县城宽甸,证明了只要引起重视,校车同样能开起来。2008年,县财政出资240万元,统一购买12辆41座的校车,交给东运公司来运营,只向学生收取象征性的车费,按里程计算,10公里以内1元,11至20公里1.5元,21至30公里2元,31公里以上2.5元,但每月20元封顶。所需的运营费用,司机的工资、燃油、车辆损耗和折旧,全部由县财政补贴,算下来每年近200万元。

  这一模式的决策者是时任县长、现任县委书记的耿玉礓。之所以由政府揽下全部的责任,是因为耿玉礓认为:“不能因为存在各种困难就不去做,学生们需要校车。”

  一次特殊的巧合

  ★专家起草法规建议稿的同时

  总理要求制订校车安全条例

  想到立法,周洪宇迅速行动起来。2011年11月20日,他开始联系武汉市原人大常委、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简基松教授,武汉理工大学法学系教师陶双文,湖北仁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郑青松,湖北法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绪高,民进湖北省委会干部范焕军等人,组成湖北立法专家组开始起草校车安全法规,计划在2012年3月“两会”期间向全国人大提交《校车安全运行管理条例》,由国务院参考制定颁行。

  没想到的是一周后的11月27日,温家宝总理在第五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把校车安全问题真正纳入法制的轨道。“要通过中央、地方、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使校车成为学生安全的流动校舍,为孩子们建立起安全无忧的绿色通道”。同时,明确要求国务院法制办一个月内制订出《校车安全条例》。

  得知这一信息,专家组十分振奋,欣慰自己能与国家想到一块儿。“不过也有同志觉得,国家都已准备弄这件事情了,我们还要不要继续?”周洪宇坚持认为,政府有政府的考虑,民间有民间的视角。不仅要做,还要加快进度。专家组于是采取先分后合的方式,委托郑青松率领该所律师和范焕军,按周洪宇提出的立法思路和框架构思及相关资料,分头起草《校车安全条例》,完成《立法参阅件》,说明立法各条法源及依据。

  12月2日,郑、范两人完成各自的立法草案和相关《立法参阅件》。3日、4日两天,立法组的专家们放弃了节假日休息,对两个草案进行比照分析,逐条讨论具体内容,综合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校车安全条例》立法建议稿。

  ★专家建议稿强调“儿童优先”

  建议校车可使用公交专用道

  周洪宇说,专家组草拟的《校车安全条例》全稿共分7章50条,明确提出校车安全工作应遵循“以人为本、儿童优先、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的立法原则和指导思想,界定了校车的概念是“指按照国家校车标准设计,由具有专业资质的校车生产厂家生产,专业驾驶人驾驶,负责接送中小学生及幼儿上下学的专用车辆”,明确了校车管理责任主体为“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并要求应当“建立由公安、交通、教育、安监等部门组成的协调工作机制统一管理调配、协调校车安全保障工作”等。

  这份湖北版的立法建议稿认为,国家应对以非财政资金购置校车的教育机构、校车生产企业和校车运营方给予政策性优惠,财政部门应对乘车学生予以适当补贴。建议稿还明确提出,校车行驶享有优先权,可以使用公交车专用道通行等。

  一部草案的出炉

  ★法制办就校车安全条例

  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意见

  12月1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意见。该稿共8章59条,分别对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单位、校车使用许可、校车驾驶人、校车通行安全、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

  看到它的当天,周洪宇就撰写了一篇题为《“校车工程”需要过渡期》的文章。周洪宇认为,草案明确了校车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解决了校车经费来源及其投入渠道与方式,初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校车安全制度体系,并且还规定了实施条例的三年过渡期,这是从实际出发的周全考虑。但他同时认为,该稿还有完善的空间。

  周洪宇说,建议明确“儿童优先”的理念。其次关于校车概念的界定似乎不够科学严密,基本上是从外延去界定校车而不是从内涵上界定校车。此外为鼓励多方参与校车安全工程,最好还应明确规定给予相关机构或企业“政策性优惠”,而为使更多家庭贫困的学生可以乘上校车,应规定“财政部门应对学生予以适当补贴”等。

  ★校车安全立法引发关注

  一个月2737人网络建言

  就在草案出台的第二天,即12月12日下午,江苏省徐州市丰县首羡镇中心小学一辆校车滑入路边水沟,造成15名学生死亡。教育部连夜发出紧急通报,要求各地各校对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上下学乘车安全情况进行再检查,对各项安全措施进行再落实,配合公安、安监等部门,全力保障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上下学乘车安全。

  13日,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在新华网访谈时说,校车标准应该严于其他载客客车,应该提供一切有利于校车安全运营的条件,甚至可以赋予它必要的特权。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也在15日召开的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视频会议上表示,虽然目前《校车安全条例(草案)》正在征求意见,但各地要把已证明行之有效的措施先做起来,明确校车的优先通行权,把保障校车优先通行作为道路执勤工作的重要任务。

  民间对校车安全立法也颇为关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的统计信息显示,一个月时间内共有2737人通过该网站参与建言。

  今年的“两会”,周洪宇带了23条建议进京。其中他最关心的,还是校车安全问题。

  2月21日,得知武汉市黄陂区横店中心小学购置了3台校车投入运行,周洪宇前往学校调研校车运行情况。他发现,即使在同一个区,不同的环境和条件对于校车的要求都还不一样。“我的观念也在不断完善,以往的4条原则可以精简为‘儿童优先’和‘政府主导’,还应该加上‘因地制宜’和‘分步实施’。”

  周洪宇说,他们将湖北版的立法建议稿邮寄给了国务院法制办。“因为现在最后定稿还没有出来,所以不知道最后会吸纳多少。”他认为,二者的框架不一样,但“个人认为不少地方可以互补”。他说:“如果《校车安全条例》能很快公布实施,我会提工作建议,就经费投入和责任追究加强监督;如果仍没有公布,我会继续提出立法的修改建议。”

校车 议案 参政
校车网(www.xiaoche001.com)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本站"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校车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www.xiaoche001.com!"。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校车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master@xiaoche001.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