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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是家庭、国家的未来,故城县交警大队对学生的上下学交通安全高度重视,对接送学生的“黑校车”一直秉持高压态势,坚持严查重罚。
6月22日17时30分许,大队秩序民警在大西环饶阳店路段巡逻执勤时,发现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车号为冀TK**89的面包车里面人头攒动,有超员嫌疑。执勤民警立即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车门打开后,令人大吃一惊:该车后面密密麻麻挤满了孩子!有的多人挤坐一起,有的席地而坐,有的站立。孩子安全毫无保障,一旦发生事故,后果难以想象。
经核查,该车核载9人,实载16人,存在严重超员违法行为。驾驶人孙某称自己是被饶阳店镇某学生托管中心的老板李某雇用,在上下学期间负责驾驶该车接送某小学的学生。当日下午自己刚从某小学接到16个学生,把其中一名学生已送到家中,现正在送其余的15名学生回家。
为确保学生安全,大队组织制式校车将学生安全转运送回家中。经传唤询问“黑校车”负责人李某,其对自己经营托管中心雇用孙某使用未取得校车许可的“黑校车”,从事严重超员接送学生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大队依法对驾驶人孙某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18条之规定,对托管中心负责人李某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业务的违法行为,予以罚款20000元处罚并采取暂扣机动车的强制措施。
根据《刑法》第133条相关规定,托管中心负责人李某雇用孙某从事校车业务,且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均已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6月24日,李某、孙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故城县公安局刑事立案侦查。
之后,故城县交警大队联合教育局对涉事小学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向故城县教育局致《关于加强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管理的提醒函》,要求教育局立即将此案例通报至辖区各学校和幼儿园。并对所有中小学生和幼儿乘车方式进行一次排查,建立台帐。要求各学校和幼儿园履行工作职责,安排专人做好学生上下学时段的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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