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来源:六安公安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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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是中小学、幼儿园上放学时接送学生的专用车辆,有着严格的规定、技术保障和专用标识,然而,有极个别人,在利欲的趋势下,铤而走险,利用一般的民用车辆接送学生,牟取利益。近日,金寨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经开区中队严厉查处了一起非法“校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月17日18时许,交管大队经开区中队在辖区内仙花实验学校开展“护学岗”活动时,交警发现有10多名小学生陆续上了一辆停在校门外南方远端的白色客车,执勤交警怀疑此车可能有超员情况,准备上前检查。
该车驾驶人见校门口有执勤交警走来,装满学生后快速驶离。
这一异常的举动更加引起交警的关注,执勤民警在金家寨路与抱儿山路交叉口处,将白色可疑车辆查获。
经现场查验,车号为皖N63B**“江铃牌”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证核定载人数为9人,实载15人,均为仙花实验学校学生,有限的座位挤满后,没有座位的4名学生只能坐在小客车的后备箱里。此情景,着实让执勤交警和路过群众吃惊不已。
经进一步检查,该车系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该车驾驶人王某某家住本县白塔畈镇光慈村,购买此车后,为周边的10多户家庭开展有偿接送学生上放学服务,每半学期收取每名学生700元至1200元的费用,令驾驶人王某某没想到的是上路不久就被交警查获。
驾驶人王某某对自己载客超员和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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