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来源:广西新闻网
作者:艾桂 李小丽
5月18日,在宾阳县一些幼儿园园长的微信群、QQ群里,各中心学校幼教专干纷纷发出通知称,经请示县教育局,各幼儿园须到广西容县安达校车服务有限公司宾阳分公司交纳5000元/辆费用安装监控设备,否则年检将被评为不合格。有人质疑,这是强制消费。(5月23日《南国早报》)
#校车装监控“乱挂钩”,疑云亟待解开# 艾桂:其一,出厂时本是自带监控设备的校车,且已经过交警、交通运输、教育等多部门的严格审核方获得校车标牌,一纸通知要求加装监控设备、不安装则通报批评的依据在哪里?其二,既然当地教育部门称从未发过校车不安装安达公司监控就年检不合格的通知,那么各中心学校幼教专干纷纷发出内容相似、导致质疑的通知,对于涉嫌乱发通知的后续问责又该如何进行?其三,停止使用校车接送孩子是一项严肃的行政权力,有的幼儿园因不愿交钱安装监控设备进而选择签《承诺书》,承诺停止使用校车接送孩子,这份承诺书的解释权是哪个单位或部门?其四,当地企业提出校车安装监控设备5000元/辆,这样的费用与其他地区相比是否合理?事实胜于雄辩,只要把这些关键性的事实搞清楚、讲出来,那么社会各界自然也就理解和支持当地教育部门及有关企业了。
#校车装监控不应成为一门生意# 李小丽:加强对幼儿园校车监控,这样的举措无可厚非。但是,作为监管部门,没有主动承担起相应的监管责任,而是将校车监管的工作交给了企业,通过外包的方式,要求幼儿园付出大量成本来主动接受监控,这就难言合理。毕竟,要求安装价格不菲的监控设备,以及支付相应费用,无疑会提升幼儿园的运营成本。同时,不安装指定的监控设备,就一律车辆年检不予通过,这也涉嫌强制收费。加强对校车监管的初衷没问题,但自身不主动承担责任,却将安装监控和事后监控等变成一项生意,这是将责任外包给企业,又怎么能获得人们的认可?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本站"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校车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www.xiaoche001.com!"。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校车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master@xiaoche001.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