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来源:梅河扣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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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校园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5月19日上午,梅河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市教育局召开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市教育局副局长冀守明,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孙亮,5家校车公司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市教育局安全科科长张学锋主持。
会议紧紧围绕“开学季”这一特殊时段,针对校车管理、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等内容进行安排和部署,进一步明确了校车安全行车的工作要求,充分达成共识,明确责任分工。
孙亮副大队长首先通报了全国发生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又介绍了近期辖区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并分析近几年我市校车发生的事故案例。通过案例分析、辖区道路危险点段研判等方式提醒校车驾驶人注意行车安全。他提出五点意见,一是校车企业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谨细致的态度,高效务实的作风,有力有效的举措,抓实抓紧抓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努力把校车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要求校车企业负责人认真落实校车企业主体责任,制定好交通安全保障措施,加大对校车交通安全的管理力度;三是校车驾驶员必须有校车驾驶资格证,年龄不能超过60周岁。驾驶证逾期未检验、未换证,不允许驾驶校车。校车逾期未检验或者已达报废标准,不允许上路行驶。四是校车驾驶员一定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严禁酒后驾驶、超员驾驶和超速行驶,克服思想上的麻痹大意,时刻绷紧交通安全弦,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的出行安全。把好手中方向盘,驾好路上安全车;五是交警大队严厉查处校车超员、超速、不按规定使用校车标志牌和标志灯、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配备安全设备,不按审核路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校车运营安全。
最后,冀守明副局长在会上强调五点,一是企业负责人一定要高度重视校车管理工作,务必做好日常校车监管,严禁违规违法驾驶行为,进一步落实校车安全管理的责任,切实增强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校车驾驶员和随车照管员要不断增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为每一位孩子与家长负责;三是重点抓好校车自查、隐患整改和宣传教育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提升自我防护和自救互救能力;四是市教育局将与交警大队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广泛深入开展校车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在校车集中通行的重点路段和时段,加强联合执法督导检查;五是校车安全是学校安全和社会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学生生命安全和千家万户幸福和社会稳定。教育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坚持不懈地抓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我市学生平安出行、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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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州市排查整治校车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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