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来源:贵州日报天眼新闻
作者:曹源麟
5月9日,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向媒体通报三起典型案例,贵阳有4人违法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员,法院日前进行了审判,4人因危险驾驶受到严惩。
对超员车辆来说,载客越多,车辆重心位置改变越大,行驶中偏移、侧翻的概率也越大。同时,超员导致车辆制动性能下降,刹车距离延长,转向稳定性下降,进一步增加车辆侧滑、翻车的风险。超员时车辆轮胎负载大,长期超负荷运转,容易发生爆胎、传动轴等部件断裂的隐患。安全性能下降从而导致追尾、刮擦等事故的发生概率增加,加重事故严重程度。
为进一步防范和遏制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发生,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和“打非治违”工作,筑牢超员超载及非法营运严密防线,维护广大市民群众生命安全,贵阳交警将持续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贵阳交警提醒,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广大驾驶人和乘客自觉遵守法规,勿驾驶或乘坐超员车辆。
案例一
3月9日下午,贵阳交警观山湖区分局民警在林东矿务局周边巡查时查获一辆面包车,该车核载7人,实载28人,其中26名为儿童,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驾驶员王某某告诉民警,由于当天赶时间便将需要多趟接送的儿童通通安排上了车,刚开出一公里便被民警查获。后经公安交管部门调查取证,并移送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
经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王某某、曾某某违法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二人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被告人王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曾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案例二
3月14日16时21分,贵阳交警花溪区分局民警在燕楼收费站路段(县道0920公里800米)查获一辆核载9人的面包车严重超员。该车实载24人,都是幼儿园的孩子。经公安交管部门调查取证,驾驶人陈某某被移送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
经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陈某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载客超过额定乘员100%以上,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危险驾驶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条款,被告人陈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案例三:
3月14日16点44分,贵阳交警花溪区分局民警在青岩镇谷通村党员活动室路段(114道路900米)查获一辆严重超员的面包车,该车核载8人,实载21人。经公安交管部门调查取证,驾驶人李某某被移送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
经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李某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载客超过额定乘员100%以上,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危险驾驶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条款,被告人李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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