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来源:朝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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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日15时30分,朝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四中队接到群众举报有人用非制式校车接送学生。朝阳县交警四中队立即出警,并在通武线638公里处查获一台辽NVXXX2白色金杯中型普通客车。车内载有多名学生。
经核查,该车核载 11人,实载 10人,车辆虽未超员,但该车涉嫌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违法行为。交警首先将学生们安全转移,并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对驾驶人商某平处以罚款10000元并暂扣机动车。
交警提示
01
请广大家长不要让孩子乘坐无校车资质的车辆,尤其是安全系数较低的面包车。当发现非法营运的社会车辆充当校车时,要第一时间进行举报,积极消除安全隐患。
02
请配备了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健全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严禁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严禁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严禁校车超员,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03
禁止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对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该机动车,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希望此案例
能给大家带来警惕
校车是接送孩子上下学的交通工具
承载着许多生命
他们是家庭和社会的希望
校车安全关系重大
不仅关系着学校和家长
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有责任感和意识感
拒绝“黑校车”从你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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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季丨校车安全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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