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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校车、送子车违法“零容忍”5类违法将“叠加处罚”

2017.06.20 -

来源:来源:哈尔滨新闻网-新晚报

作者:王铁军

  记者从黑龙江省交警总队了解到,近期,全国一些地方接连发生涉及校车、接送学生车辆的道路交通事故,即日起至年底,哈市及省内各地每月将开展一次校车违法整治专项行动,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严重交通违法实行“零容忍”。

  6月份起,每月要对所有学校、幼儿园校车和驾驶人安全状况开展全面检查,对使用报废、拼装、未检验车辆接送学生,聘用不合格驾驶人驾驶校车、接送学生车辆,以及超员接送学生的,一律从严查处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采取“叠加处罚”。

  即日起至今年年底,交管部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校车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周五放学、周日返校及重要节假日等学生集中回家、返校重要时段管控,加强城区内校园周边上下学期间停车秩序管控以及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必经路段或节点巡逻管控,严查严处超员、超速、非法改装、不按审核路线行驶、不按规定站点停靠等5种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其中存在严重超员或超速的校车驾驶人还将入刑。

  因校车驾驶人审核不合格、发生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或交通事故等,今年前5个月以来,省内已有60名校车驾驶人的驾驶资格被作废,禁止再从事校车接送学生,家长如果发现没有资格的驾驶人仍在开校车上路,应及时向交警部门举报。

  提示

  登录黑龙江省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hl.122.gov.cn),在信息公告板块内可查询到校车驾驶资格作废人员名单。

 

黑龙江:校车、送子车违法“零容忍”5类违法将“叠加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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