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欢迎来到校车网!
首页 动态 地方动态

正文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首例校车超载案宣判

2016.12.13 -

来源:来源:央广网

作者:校车

  近日,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对隆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许某某危险驾驶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此案也是《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以后隆阳区首例校车超载的危险驾驶案件。

  2016年9月2日,被告人校车司机许某某驾驶云M*****号小型普通客车(核载8人)沿隆阳城区往辛街乡方向送幼儿园学生放学回家,当日14时30分许行至沪瑞线K3394+100米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对车辆载客情况进行清点,该车实际搭载19人,超过额定乘员137.5%。

  根据被告人许某某的犯罪事实、情节、悔罪表现极其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三)项、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隆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许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幼儿园校车 校车司机 校车
校车网(www.xiaoche001.com)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本站"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校车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www.xiaoche001.com!"。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校车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master@xiaoche001.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