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来源:半岛晨报
作者:岳宇艳
11月25日16时许,甘井子交警大队交警聂运军和李宏根在旅顺北路营城子路段巡逻,行至营城子小学附近发现一辆蓝色中巴车载满小学生。交警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并打开车门仔细清点车载小学生28名,超载3人。当交警进一步检查时发现,该车辆未办理校车登记手续,而司机郭某无校车管理资格且持有的是a2驾驶证。
交警依法对郭某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准驾车型不符、超员等多项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合计罚款2150元且一次性记15分(准驾车型不符罚2000元、记12分,超载3人罚150元、记3分)。交警责令司机联系其他车辆转运学生后依法暂扣车辆。
日前,甘井子大队对泉水小学周边非法接送学生的“黑校车”进行集中取缔,但仍有部分托管机构不顾学生安危,使用不具有校车资质的车辆接送学生。甘井子大队长樊明表示,严厉查处校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不定期对校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重点查处驾驶人不按规定停靠、上路行驶前不对校车车况进行检查、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等情况,一旦发现立即责令整改,并视情给予相应处罚。对校车超员、超速、闯红灯、未取得驾驶资格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罚。
同时大队设立有奖举报热线,摸排辖区“黑校车”情况,并根据校车运行时间规律,科学地调整勤务模式。在校车必经路线布控警力,突击检查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或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提供校车服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等违法行为,对“顶风作案”的驾驶人和车辆所有人一律按照条例规定的上限从严处罚,并扣车且没收违法所得。
另外,大队将会同辖区教育部门一起随车检查照管人员在岗情况,对照管人员不清点、核实上下车学生人数,不维护上下车秩序,不制止驾驶人违规驾驶的情况,多次指正拒不改正的,将由学校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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