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来源:济南时报(济南)
作者:潘奕轩
25日,市教育局发布接送幼儿安全管理通知,有接送幼儿车辆的幼儿园要逐园签订《接送幼儿车辆安全行车责任书》,幼儿园园长是本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近日,山东省蓬莱市发生一起幼儿园校车与货车相撞事故,事故造成12人死亡(其中11人为儿童,1人为面包车司机),3人受伤。济南市教育部门将协调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对辖区内幼儿园开展排查。重点检查幼儿园接送幼儿车辆备案登记情况,随车人员配备情况,驾驶人是否具备校车驾驶资质,日常管理台账记录是否完备,教师跟车制度和收车验车制度是否落实,接送幼儿车辆的车况是否符合要求,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进一步完善整改工作台账。
济南市教育局要求,有接送幼儿车辆的幼儿园要逐园签订《接送幼儿车辆安全行车责任书》;幼儿园园长作为本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将对幼儿教师和家长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拒绝让幼儿乘坐非法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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