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来源:北方网
作者:王赫岩
针对一起校车内发生的伤害案,和平区检察院专门发出了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近期,和平区检察院在办理本市某校学生于某某故意伤害一案时,发现该校在日常管理方面存在诸多问题:首先,于某某故意伤害案发生在有随行教师的校车上,可打架事件发生过程中随行教师却声称不知此事而没有及时制止,未能履行监管责任;其次,有必要在校车内安装监控设施,但该校校车无此设备,增加了本案证据的搜集难度;案发后校方未能及时妥善协调处理,致使双方当事人矛盾激化。
针对上述问题,和平区检察院未检科及时向该校发出了检察建议,建议其对该案反映出来的问题充分重视,认真落实整改,强化教师责任意识,完善校车设备,做好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和犯罪预防工作。此检察建议发出后,该校专门召开会议认真落实整改,并在检察建议回函中表示,今后将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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