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河南省交警总队获悉,《河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已于今年1月10日省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通过,将于3月15日施行。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省取得校车资格的车辆有5300余辆。新办法实施后,新购用于接送小学生、幼儿的车辆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现有的非专用校车在过渡期内应当逐步更换为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2016年9月1日前,用于接送小学生、幼儿且取得校车标牌的其他载客汽车仍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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