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来源:新华网
作者:刘伟
19日,海南省教育厅印发《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道路交通进行为期1年的安全治理,对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校车和租用车,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及其驾驶人、运行时间、行车路线等情况进行全面整治排查,坚决取缔无牌无证、不符合要求的各种车辆接送学生;坚决查处校车超载、超速等多种违规行为。
据了解,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为期1年,即从2013年12月至2014年12月,会通过《告家长一封信》、家长会、教师家访、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向每个家长宣传交通安全常识,告知家长不要为孩子购买和改装超标电动车和自行车,不要让孩子坐“黑车”上下学,切实增强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根据“方案”,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公安、交通部门,组织各学校、幼儿园在全省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期间每个月开展一次文明交通主题班会(或教育活动),教育学生从小养成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交通的良好习惯,提高交通法治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校园周边道路环境整治,对中小学校、幼儿园校门及附近主要路口的停车、上下车等提出更加严格的规定,加强对校门、重要路口、路段的交通监管,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学生上学、放学的交通安全。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开展一次校车安全专项治理和排查工作。对本市县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校车和租用车,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及其驾驶人、运行时间、行车路线等情况进行全面整治排查,要确实做到“三不漏”(不漏一车、不漏一人、不漏一校),不留死角,并逐一建立档案;坚决取缔无牌无证、不符合要求的各种车辆接送学生;坚决查处校车超载、超速等多种违规行为。在集中排查整治中,一旦发现问题,就地立即整改,不消除隐患不准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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