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来源:四川在线
作者:卢学民 黄云
秋季学校开学在即,四川省公安交警部门加强涉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全省各级交警落实现有的针对性措施,确保幼儿园、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
各级交警对校车、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开学前,各级交警要对辖区内所有校车的车况、安全设备配备、检验情况以及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审验、违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其按时检验(审验),换发校车标牌,纠正无资格的驾驶人驾驶校车。对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拟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符合标准的,要告知其尽快按照规定申请并取得校车标牌;不符合标准的,要予以取缔,严防报废车、非法改装、拼装以及不符合标准的车辆上路接送学生。
对校园周边道路和校车行驶线路进行一次隐患排查。要结合“大排查、大整治、大教育”货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和道路交通信号、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排查治理工作的要求,各级交警要对校园周边的道路、校车的行驶线路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校园周边交通信号、交通安全设施和校车运行线路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易发生坠车事故的路段是否有缺乏安全提示、防护设施等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
对校园周边交通秩序进行一次专项整治。开学后,各级交警要立即恢复护学岗勤务,特别是城区主干道或交通流量大的学校及周边道路的护学岗,要到岗到位、履职尽责,加强交通疏导;各地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次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依法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占道、超速行驶、闯红灯、人行横道不让行人等违法行为,坚决遏制校车超员、超速、酒驾、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以及报废车、改装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接送学生等违法行为;并要加强社会车辆不避让校车的违法行为整治,特别是对社会车辆不避让正停靠上下学生的校车的,要固定证据,依法严格处罚。
对涉校交通安全的相关人员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开学前,各级交警要因地制宜对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和校车服务提供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校车驾驶人等进行一次面对面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其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同时联合学校给学生及家长召开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会,上好交通安全的“开学第一课”,把交通安全常识、文明参与交通作为安全教育的内容。
下一篇
娄底市新化县启动大型校车公益项目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本站"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校车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www.xiaoche001.com!"。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校车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master@xiaoche001.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