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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法制网讯 通讯员欧阳毅报道:为深入推进校车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排查,坚决杜绝涉及学生交通安全事故发生,从12月初起,新余市渝水区政府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开展行动,由区教育局、安监局、交通局、区各乡镇政府以及交警大队等多个政府职能部门组成联合督导整治组,对渝水区农村中小学校的所有校车进行了一次安全状况集中排查。
督导检查整治组利用了一个星期左右的时间,足迹遍布渝水区各个农村重点乡镇,先是听取了所在乡镇党政综治办和交警中队对辖区校车基本情况的介绍,然后通过直接上学校门或将学校校车集中在一块的方式,对所在乡镇中小学校、幼儿园所保有校车的安全状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详细的“体检”。
12月3日至5日期间,校车联合督导整治组深入到渝水下村、人和、鹄山、水北等重点乡镇,对这些乡镇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校车接送生源情况、校车驾驶人准驾资格、校车年检和安全状况、校车外观标识以及幼儿园内部安全和周边交通安全环境等各个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检查和详细登记。12月5日,联合督导整治组又来到渝水区罗坊、姚圩、南安、新溪四个乡镇,对四个乡镇14所幼儿园和1所小学共50辆校车进行了集中排查。最后,督导整治来到良山、珠珊、界水等乡镇,对上述三个乡镇的13所学校20余辆校车进行了集中检查。督导检查期间,为掌握农村校车日常运行第一手资料,整治组还在各农村乡镇不同点设立临时路面执勤卡点,对路上正在行驶的校车进行多次抽查,重点检查校车是否存在驾驶人不具备校车驾驶资格、未按规定喷涂校车标识、严重超员、无牌无证、车辆安全性检测未过关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
从检查情况来看,新余市渝水区各农村乡镇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车总体交通安全状况良好,但也存在个别校车粘贴深色太阳膜、未按规定喷涂统一标识、未按规定放置灭火器、安全锤等交通安全隐患,对这些存在的隐患,督导整治组要求校车责任人员立刻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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