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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强化校车安全管理 三年内全换新车

2012.12.06 -

来源:来源:人民网-安徽频道

作者:网络

  人民网合肥12月5日电(记者 刘甜甜)本网记者从安徽省教育厅获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经安徽省政府同意,由省教育厅等20厅局组成的安徽省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已经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全省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中,为了保证安全,又避免学生无车可乘,明确规定:“用于接送小学生、幼儿的专用校车不能满足需求的,使用取得校车标牌的其他载客汽车的过渡期限暂定为3年。”

  《意见》指出要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监管、规范服务、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按照“保障学生就近入学、寄宿制学校入学、公共交通满足入学、提供校车服务”依次优先的原则,以县为主,不断扩大校车安全保障范围,建立健全责任明确、制度健全、管理严格、运营有序的学生交通安全保障体系。要求各市、县政府要合理规划配置教育资源,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就近入学或在寄宿制学校就读,方便幼儿就近入园,减少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风险。把校车服务重点放在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需要的农村地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获得校车服务。

  《意见》中还明确要求各地要积极组织实施校车安全保障工程,建立政府、家庭与社会合理分担费用的学生交通安全保障投入机制,通过财政补助、税收优惠、家庭缴费分担、鼓励社会捐赠等方式,对提供学生公共交通安全服务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积极支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大型公交、客运公司提供校车服务,提倡有条件的地方通过成立专业运营单位或政府购买运营公司服务等方式,推进校车运营管理的专业化和集约化,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上下学享有安全可靠、便捷高效的公共交通或校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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