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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校车驾驶员资格审查 40人不合格被取消资格

2012.10.17 -

来源:来源:大众网

作者:郑云歌

日照:校车驾驶员资格审查 40人不合格被取消资格

  校车驾驶人在进行资格审核

  大众网日照10月16日讯(记者 郑云歌)“拿到新的校车驾驶证了,”10月16日上午,校车司机刘师傅在日照市交警直属大队车管所正高兴地翻看着刚拿到的新驾驶证。据了解,10月起,所有日照市区校车驾驶员都需要到车管所进行审核换领新的驾驶证。目前,已经有244人参加审核,40人因不合格被取消资格。

  记者从日照市交警部门获悉,公安部关于修订《机动车登记规定》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中,对校车登记管理做了一些新的规定,其中,对校车检验以及驾驶员资质审核更为严格,按照新的标准,交警直属大队车管所正对市区的校车司机进行重新核定,换发新驾驶证。

  10月16日上午,记者在交警直属大队车管所看到,业务窗口前聚集了不少重新进行资质审核的校车驾驶员。市交警直属大队车管所所长焦玉波告诉记者,目前全市登记在册的校车共有五百多辆,其中市区范围内有224辆,已经到车管所进行审核的司机有244人,其中204人审核合格,拿到了新的驾驶证。

  “目前有40人因不符合新规定被取消本年度驾驶校车资格,他们只有重新审核条件合格后才能继续驾驶校车。”焦玉波说。

  据了解,根据公安部的新规定,想要获取校车驾驶资格必须具备: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无犯罪记录;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据介绍,在交警直属大队车管所审核过程当中,不少驾驶人员因为达不到3年以上相关驾驶资历或有酒驾、超速、超员等违章记录而未能通过审核。

  除了对校车驾驶人资格条件提高以外,今年起,相关部门对校车的安全监管力度也有所加强。每辆校车在使用前都需接受安全状况检查和行驶路线、运行方案审核;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将领取校车标牌,并在行驶证上签注校车类型和荷载人数;校车每半年需进行一次检验;规定达到报废标准的校车必须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报废校车禁止上路行驶。

日照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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