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平顶山讯 9月5日下午,一辆车牌号为豫DM0598的小型普通客车行至舞钢区铁山乡王大苗至小刘庄路段时,被舞钢交警大队八台中队民警依法查处。
经检查,该车拉了当地某幼儿园的9名孩子及一名幼儿园老师,由于未取得校车标牌,已构成了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依法给予驾驶人罚款1万元的处罚,并抄告市教育局,接受进一步处理。该案成为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以来,舞钢市对违规校车案件的首次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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