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来源:唐山劳动日报
作者:黄志山
据市交警支队消息,大型客车(A1)、牵引车(A2)、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B2)及校车驾驶人需每年进行一次审验。
据了解,5月1日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及校车驾驶人应按初次领证日期对应月日到所属交警大队查询其驾驶证状态,若驾驶证状态正常,到辖区车管所(分所)进行审验。若审验前有违法记分情况,应在所属交警大队参加安全警示教育,安全警示教育可提前1个月进行。大中型客货车及校车驾驶人审验前要处理交通违法、清理交通违法记分,对有违法记分的应接受不少于3小时的安全警示教育。驾驶人接受警示教育时要持驾驶证到所属交警大队进行,培训结束后,由各大队填写《驾驶人审验安全警示教育培训记录表》并加盖培训单位公章。无违法记分情况的驾驶人持驾驶证、身份证复印件直接到车管所(分所)办理审验手续。有违法记分情况的驾驶人参加警示教育后,持驾驶证、《驾驶人审验安全警示教育培训记录表》(业务办理联)、身份证复印件到车管单位办理审验手续。客运车辆驾驶人审验时,还应提交所属单位出具的驾驶人教育、培训档案,包括按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要求,定期接受本单位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技能训练、应急处置培训等证明。本年度需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驾驶人,参加审验时一并提交体检合格证明。交通违法或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未按规定参加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的不予审验。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将依法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驾驶人通过审验后,由车管部门在驾驶证副证上签注审验有效期。车管所(分所)、各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在办理业务时,要逐一采集、核实机动车所有人和驾驶人手机号码、地址,及时更新机动车和驾驶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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