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欢迎来到校车网!
首页 动态 地方动态

正文

海南严格排查校车通行线路 完善相关设施

2012.06.12 -

来源:来源:南海网

作者:高鹏 周平虎

  6月12日,南海网记者由海南省交警总队获悉,近日,省交警总队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公安交警部门结合公安机关职责贯彻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全面排查不符合条件停止运营

  省交警总队要求,全省各级交警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配合教育行政、交通运输部门,对正在运营的学生接送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底。要对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校车使用许可条件、驾驶人资格条件,对学生接送车辆及其驾驶人进行严格检查并登记备案,切实掌握底数。对符合条件的,要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在7月5日之前申请办理相关运营手续、校车使用许可和校车标牌、校车驾驶资格;对不符合条件的,要责令停止接送学生。

  同时,省交警总队将会同省教育厅、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组织开展校车使用需求调查研究,对需要配备校车的学校、校车配备的比例、校车运营的组织形式、过渡期时限、校车运营企业的组建等问题,认真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制定适合我省的《海南省校车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并提请省政府发布。

  明确公安交警校车管理职责

  省交警总队明确,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严格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建立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依法履行校车使用许可审查、校车标牌核发、校车驾驶资格审批等职责。

  县级公安机关负责审核校车驾驶资格申请人的犯罪、吸毒行为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地市级车管所负责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审查使用校车许可申请,根据当地政府批准决定核发校车标牌,审批校车驾驶资格。要依法对校车安全技术状况进行严格检查,认真检查车辆座位数和核载人数、校车外观标识,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逃生锤、灭火器、急救箱配备以及卫星定位装置安装等情况。要每年组织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审验,处理交通违法、清理交通违法记分,对有违法记录的驾驶人组织开展安全警示教育。

海南 校车安全
校车网(www.xiaoche001.com)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本站"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校车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www.xiaoche001.com!"。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校车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master@xiaoche001.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