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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开发区护卫天使在行动

2012.06.01 -

来源:来源:开发区管委会

作者:未知

  为全力保障幼儿园学生交通安全,推进“护卫天使行动”纵深开展,聊城开发区结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在加大学校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的基础上,继续深入辖区幼儿园开展校车交通安全专项大检查,细心排查校车安全隐患,开展校车安全教育宣传,推动幼儿园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切实确保校车运行安全规范。

  一、开展校车车辆排查。

  组织“校车安全隐患排查”小组深入辖区各个拥有校车的幼儿园开展校车车辆排查。核查校车安全技术状况是否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标准,细细检查每一辆校车的轮胎、灯光、雨刮器、制动装置、车窗玻璃、车身结构设计和强度、保险杠、出口数量和位置、急救箱配备等。对安全技术条件不合格的校车要求立即停运,对达到报废标准和期限的立即报废。审查校车年检情况,是否继续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驾乘人员险和承运人责任险。依据国家标准《校车标识》要求,会同教育行政部门进行专用校车标识检查,核定校车类型和乘员数。建立系统的校车详细档案,详细记录校车类型、乘员数、幼儿园名称、教育行政部门名称等信息。切实做到“分类建档、不漏一校、不漏一车、见车见人、不留死角”。

  二、开展校车驾驶人资历排查。

  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对驾驶人做出的严格规定,排查小组对校车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一一重新审查,对不符合有关资质要求的,一律禁止驾驶校车。

  三、开展校车安全教育宣传。

  在开展排查的同时,大队也进行声势浩大的校车安全教育宣传,倡导全社会参与到关心校车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利用《聊城晚报》、《山东商报》、《今日开发区》等媒体,重点开展面向各幼儿园、学生及家长的交通安全宣传,倡导社会各界重视和关注校车安全,呼吁每位家长从自身做起,不要擅自租用不符合标准的车辆接送孩子,鼓励学生家长和社会群众对校车安全状况差、不符合标准、存在超员,以及用“黑校车”接送学生等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组织宣传民警定期对校车驾驶人开展面对面安全教育,通过召开校车驾驶人和幼儿园负责人座谈会,督促幼儿园落实驾驶人管理制度,提示驾驶人安全守法、文明驾驶车辆。

聊城 校车安全 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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