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来源:咸宁日报
作者:黄柱 王锦芳 吴雪彬
“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的,不得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4月27日,在崇阳县一中,该县城区近百名幼儿园园长、校车驾驶员齐聚一堂,集中学习《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培训校车交通安全知识。
为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确保学生人身安全,自4月5日颁布《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起,崇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与教育局联合,深入全县12个乡镇,开展校车交通安全学习。
培训中,特邀专业人士就如何加强校车管理、校车驾驶员必备的素质、校车通行安全、法律责任等内容作了详细讲解,教育局、交警大队、幼儿园还共同签订了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状。
参训人员纷纷表示,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坚决执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确保校车安全行驶,保障乘车学生安全。
此次培训共举办12场次,全县107所幼儿园的园长、266名校车驾驶员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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