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来源:南昌新闻网
作者:未知
记者日前从江西省交警总队了解到,交管部门将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进一步强化和改善校车的登记工作和安全管理,确保校车行驶安全,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据了解,校车申请人交验校车时,交管部门会审查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卫星定位装置以及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同时,对于校车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将进行严格审核。申请校车标牌必须提交政府批准的使用许可、校车运行方案、机动车登记证明等,对申请材料不全的,一律不予核发校车标牌。此外,机动车注册登记超过3年不得作为校车使用。而且,对于已经申请到校车标牌的车辆,也不是实行“终身制”。校车标牌有效期不得超过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即最长时间不超过半年,并且不得委托异地检验。如果校车需要报废,必须由车管所监督解体,杜绝报废校车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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