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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宁交警严查校车 遏制其交通违法行为

2012.04.21 -

来源:来源:大江网-新法制报

作者:陈泳伍 张柯 熊遥

        为确保校车安全运行,杜绝交通事故,武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严格把关,进一步强化全县接送学生车辆监管。该大队规定:

        一是全县校车须到县教育局和县公安交管大队申请备案,注明车主或驾驶人姓名、车辆牌号、行驶路线、停靠站点、乘坐学生数、校车驾驶人和随车照管人员情况;

  二是车身按照国标GB7258-2004和《校车管理办法》统一喷涂外观标识或外观图案;

  三是交纳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和承运人责任保险;

  四是定期保养车辆,使车辆符合安全要求,门窗玻璃(玻璃不得粘贴太阳膜)、座椅坐垫、安全带及有效灭火器等安全设备必须配备齐全,不得变更车内座椅,保持车辆整洁;

  五是校车驾驶人必须具备持有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驾驶资质、未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近3年内无发生重大以上责任事故和3年内任意一计分周期内无累计计分满12分记录。

  此外,按照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人数载人,该大队严查超员、超速及酒后、疲劳驾驶以及人货混装和擅自改变行车路线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校车驾驶人凡发生致人死亡的交通责任事故或者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的,取消校车驾驶人资格;超员1次罚款200元,记6分,并暂扣车7日;改变车辆结构的,暂扣车直至恢复原状。

武宁 严查 校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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