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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翠屏区百校共学《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2012.04.19 -

来源:来源:教育导报

作者:郑强

  日前,宜宾市翠屏区教师培训中心座无虚席,来自该区上百所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校(园)长、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会聚一堂,共同学习研读刚颁布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当天,200余名各类学校负责人都自发将打印好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带到会场参学。翠屏区教育局负责人对《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进行了全文领学。该局负责人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精神实质,熟悉和掌握《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条文,维护校车安全,严格依法管理校车。希望迅速向广大师生、幼儿和全社会广泛宣传《条例》,掀起学习宣传热潮,规范交通安全行为,提高校园师生、幼儿、校车驾驶人及其社会各方面知法守法的意识和守法能力。

  据了解,新版《条例》共62条,分为总则、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校车使用许可、校车驾驶人、校车通行安全、校车乘车安全、法律责任、附则等8章。《条例》规定校车通行具有“优先权”。翠屏区现有31辆校车,还有部分待购校车单位,翠屏区将严格校车准入和使用管理,加强督察并继续执行校车管理例会制度,保障师生乘车出行安全。

  一所私立幼儿园园长表示,将以此次《条例》颁布为契机,集中进行一次幼儿及家长交通安全教育。聘请专门人员进行安全辅导,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和乘用车专题教育,提高师生交通安全意识。

校车安全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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