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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长鼻子”校车上路 门槛多多

2012.04.12 -

来源:来源: 都市时报

作者:蒋若梅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前天敲定公布,不过对于昆明首批校车的拥有者安宁市交通运输公司来说,却是忧喜参半。因为条例比起征求意见稿增加了很多新内容,需要探索解决,校车距离真正上路还需一段时间。

  条例规定,条例施行前已经配备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及其聘用的校车驾驶人,应当自条例施行之日起90日内,依照条例规定申请取得校车使用许可、校车驾驶资格。

  对此,安宁市交通运输公司王经理说,条例中提到,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驾驶人应当具备校车驾驶资格。但是对于校车驾驶资格如何申请,当地交警却无法给出明确的申请办法。交警表示,目前仍然没有一套明确的办理申请办法,接下来他们会与相关部门积极协调解决这个问题。

  条例规定,校车上下学生,应当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未设校车停靠站点的路段可以在公共交通站台停靠。道路或者交通设施的管理、养护单位,应当按照标准设置校车停靠站点预告标识和校车停靠站点标牌,施划校车停靠站点标线。

  “是不是新路牌一天做不好,校车就一天上不了路?”王经理说,路牌的设置和制作并非一个部门能完成,他担心过程太长,导致校车迟迟上不了路。

  另外,6辆校车出厂时,技术光盘上把校车使用范围界定为小学生,车管所界定时的依据是厂家技术参数。因此校车目前只能落成小学生专用。针对这个问题,交通公司正在与厂家商量修改使用范围,并催促厂家尽快跟车管所协调。

  王经理说:“办法出台得很是时候,但是由于是新事物,实行起来还是有些问题。办法本身很全面,这是一项民心工程、校车安全工程,我们肯定会严格来执行。只是存在的问题希望上级部门能积极帮我们解决,争取让孩子们能尽快坐上新校车。”

  安宁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办法初步出台,虽然执行起来不是很顺畅,但会尽快引导支持安宁市交通运输公司完善相关工作,在探索的过程中规范校车安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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