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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将恢复部分农牧区教学点,鼓励有条件的学校购校车

2012.04.04 -

来源:来源:中国教育报

作者:蒋夫尔

  记者日前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新疆将进一步优化农村中小学校点布局,在人口较少且交通不便的山区、牧区、留守儿童较多地区以及双语教育薄弱地区,加紧建设寄宿制学校,恢复已经造成学生失学、影响入学率或交通不便的边远农牧区的学校和教学点。

  新疆将按照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的原则,合理规划和调整学校布局,在方便和满足学生就近入学需求的前提下合并农村小学和教学点,把确需保留的村小和教学点纳入学校基本建设规划。凡是有“造成学生失学,影响入学率、巩固率;寄宿制学校食宿、安全条件不能保证;地处偏远,交通不便,又无法解决交通工具”等情形的,撤并的学校和教学点应予恢复。

  据悉,新疆将对保留的规模较小学校和教学点加大经费投入并提高经费保障水平,使较小规模学校达到标准化学校的基本要求。同时,改善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县(市)为寄宿制学校购买公交校车,解决寄宿生回家往返的交通问题;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按规定编制配齐农村中小学及教学点专任教师。

  新疆自2004年开展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工作以来取得明显成效,但一些地方出现了集中办学“简单化”、“一刀切”的问题,脱离当地实际撤销交通不便地区的中小学和教学点,造成一些边远农牧区、贫困地区农牧民子女上学不便。

  为此,自治区教育厅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农村中小学校点布局的通知》,要求明确服务半径,控制办学规模。小学教学点的服务半径一般不超过3公里,小学低年级走读单程不超过30分钟,高年级走读单程不超过45分钟。在多民族聚居区,在有条件的前提下推进民汉合校、民民合校、混合编班工作,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学校管理,提高办学效益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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