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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莱:校车驾驶员签署责任状

2012.02.15 -

来源:来源:半岛都市报

作者:孙永健

  近日,胶州市公安局联合胶莱镇教育部门召开了胶莱镇“校车”安全工作专题会议,重点加强学校和幼儿园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会上,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与胶莱镇多所学校“校车”驾驶员签订了责任书,以此来明确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责任。“让学校和驾驶员时刻保持清醒,更加重视上下学时间段的学生安全。”

  开学伊始民警进校讲安全

  2月13日,胶州市各大中小学刚开课才一个星期,胶州市交警大队以派出所民警就来到胶莱小学 ,联合当地教委向镇学校、幼儿园负责人、运输公司负责人以及部分驾驶员座谈校园安全问题,并重点强调了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从严格意义上讲,胶州市就没有像国外"大鼻子"那样的校车,大部分都是学校在租用运输公司的车辆充当,由于不正规所以安全更加不能忽视。”会上,胶州市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严禁乘坐无证无牌无正当手续的“三无”车辆,并深入浅出地分析了此前各地发生的师生交通事故案例,提出了具体的预防和整改措施。

  交警与校车驾驶员签订责任状

  据介绍,当天胶州市交警大队三中队负责人现场与胶莱镇所有学校、幼儿园负责人及驾驶员签订了《学校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以此细化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责任,加强学校和驾驶员对学生交通安全的重视度。“签署了这个责任状,可以让学校和驾驶员时刻保持清醒,预防类似于此前各地校车安全事故的发生。”民警表示。

  “雇用车辆接送孩子上下学的,千万不要为贪图方便而让孩子乘坐报废车、拼装车、机动三轮和超载超速等违法车辆。对自发组织、合伙租用车辆接送孩子上下学的社会车辆,交通安全自行负责。”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与学校和驾驶员签订责任状,有助于掌握接送学生车辆运载学生的情况,提前制止超员、超速等重大违法行为的发生 ,确保孩子的生命安全。

责任状 校车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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