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山日报
作者:网络
广东省中山市《学生接送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将于2012年2月1日起实施,市民如果发现校车驾驶人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员驾驶或驾驶改装车辆、农用车、三轮车等接送学生的,均可拨打电话122或其他方式实名举报,经交警部门查证属实的,最高每宗可获500元奖金。中国校车网认为这种办法值得其他省市和地区借鉴。
据悉,该办法于20日出台,由中山市公安交警支队牵头制定。根据该办法规定,“学生接送车辆”指用于接送幼儿园、中小学校等从事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的教育机构的幼儿或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及其他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交警表示,如果市民发现校车存在八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中的一种,即可举报。
八种严重违法行为包括:一、非法改装学生接送车辆的;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学生接送车辆的;三、驾驶员酒后驾驶学生接送车辆的;四、驾驶货车、农用车、三轮车、报废车等车辆接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五、驾驶学生接送车辆超员的;六、连续驾驶学生接送车辆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少于20分钟的;七、驾驶检验不合格或未定期年检学生接送车辆的;八、学生接送车辆未取得校车标牌或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人工作证的,但能够证明正在申请并在审批过程中的除外。
中山市交警部门表示,市民举报时需要提供违法车辆号牌、车型、学校等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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